曾經在憂鬱症發作的期間體會過深刻的幻覺,我冷靜的走出房間,告訴媽媽我看到了什麼,雖我口吻平靜但心裡其實很恐懼,媽媽大概讀出了我的不安,緩緩的告訴我:「或許JK羅琳也真的經歷過魔法世界,但她擔心直接講沒有人會相信他,所以才用小說包裝,寫出了故事。」
她整段表達輕鬆自然,意圖讓我感覺「沒什麼」
天生有點叛逆的我,很常反抗媽媽講話的邏輯,即使是要尋求安慰,我也很需要一個好的答案,當時覺得媽媽回答真好,她願意相信我所看到、感受到的、以及同理著連客觀的自己都會定義的幻覺,這樣的溫柔在我療癒過程中,一直都很有幫助。
我看著網路文章條列式整理告訴精神病患者:「你要有病識感,不然代表你很嚴重。」
這種說法我花了好幾天來沈澱我的不適
;最近也遇到一些人,告訴我應該拿自己的「病」當成「問題」來「想辦法解決」。
「人大概難免用自己的主觀去要求別人的生命。」
記得我當下不太知道怎麼回答,我認為病是累積,有點像是必然,憂鬱症就是腦袋生病,短時間無法被解決,尤其把它視為與自己無關的問題時,它越發嚴重,因「它」就是「自己」。
我也發現我怎麼回應,在這些認為「你需要快速恢復正常狀態的人」面前表示想按照自己速度進行,都可能會被解釋成「我不想好」但明明,我比誰都希望自己能回到從前。
自己的察覺,情緒病的首要步驟是體會,必須讓自己的身體知道自己的心理正在經歷什麼,不是「不想解決」而是真的需要時間,把地上零零落落的碎片拾起,邊撿邊看自己持續壓抑了什麼,越急只會越慢,心裡的打賞制度很嚴格,大概是:「你要讓自己感知那些承受的重量,你才能把縮緊的心再放開一點點」或許對於某些人就是「病識感」吧,但我實在認為有些感受不應該被簡化成三個字這麼簡單。
自從去年開始書寫憂鬱情緒,我一直認為身為心理疾病患者,沒有什麼事比照顧自己情緒更重要,在療癒過程也沒有什麼事是「一定要」,而在不傷害人的前提,我也鼓勵自己或身旁很辛苦的朋友,做任何會感到比較舒服的事(這其實已經有難度了)
自己因體會過理性的自負,還有那些理性無法到達的世界,希望身為網路文章其中之一的我,還能帶給生病的人多一點溫柔和理解。
#精神疾病去污名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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